景德镇: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人:纪委  发布时间:2019-12-25   动态浏览次数:51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景德镇市第十五中学工会主席刘科元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730日中午,刘科元在未事先向学校和上级有关机关报备的情况下,为其女儿在枫树山伊龙大酒店二楼举办“升学宴”,共设17桌。其中:违规宴请本校教师16名,收受礼金共4700元。20199月,刘科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上缴。

景德镇市公安局珠山公安分局竟成派出所一级警员李学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8月,李学文在竟成派出所工作期间,收受他人人民币1000元,同年910月期间,收受他人送的高档香烟两条,华润万家的购物卡两张(每张价值人民币500元)。201911月,李学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上缴。

乐平市洎阳卫生院院长张小平用单位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问题。20191月以来,张小平多次使用单位公务油卡给私家车加油,总计金额1335.65元。201911月,张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予以上缴。

浮梁县鹅湖镇鹅湖村党总支部副书记汪自民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问题。2019107日,鹅湖村委会组织开展重阳节活动,中午用餐期间,汪自民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并且自己也饮酒。201911月,汪自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景德镇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