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熊小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东华理工大学纪检网发布时间:2024-05-10浏览次数:58

       江西省纪委省监委对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熊小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小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放贷,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组织意识淡薄,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滥权妄为,打探、泄露纪律审查应当保密的内容;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熊小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熊小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熊小华,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2月退休。曾在江西省纪委、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