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东华理工大学纪检网发布时间:2019-12-05浏览次数:510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南昌市纪委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新建区文化艺术会议中心主任宋周生、副主任戴小玲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20171月至201811月期间,新建区文化艺术会议中心购买烟酒用于超标准接待或同城吃请,共计25467元,经宋周生和戴小玲商议同意,其中24097元以购买文化用品”“食品名义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补助专项资金中冲抵核销。此外,该中心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98月,宋周生、戴小玲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开区白水湖管理处党委委员、副处长黄承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黄承勇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负责人郭某宴请,并收受其赠送的香烟和白酒。201911月,黄承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上缴财政。

安义县石鼻镇卫生院负责人黄正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4月,黄正根任东阳镇卫生院院长期间,擅自决定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共计违规发放加班、下乡补助费10800元。20199月,黄正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

南昌市味精厂党支部书记、厂长虞叔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8月,虞叔康两次违规用公款吃喝,共计1280元。20199月,虞叔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吃喝费用。(南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