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东华理工大学纪检网发布时间:2020-03-23浏览次数:550

近日,宜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上高县翰堂镇广坪村违规虚报套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问题。201811月至20191月,广坪村通过重复报销新农村建设路灯款票据、伪造新农村建设改水改厕受益农户花名册等手段,虚报套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11.3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支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钟义才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此外,钟义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3月,钟义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宜丰县新庄镇南垣村违规套取扶贫领域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南垣村违规套取耕地地力补助和冬春救助资金6.4万元,用于村集体其他支出,南垣村村委会主任姚新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1月,姚新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奉新县澡下镇白沙村村委干部毛清元虚报冒领冬春救助款问题。2018年,毛清元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子名义虚报冒领冬春救助款1000元,用于其个人家庭生活开支。201912月,毛清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袁州区芦村镇副镇长邱坚、民政所原所长张红等人扶贫领域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12月,芦村镇时任民政所所长张红,违反程序规定将不符合冬春救助对象条件的村民黄某勇、袁某发申报为救助对象,致使黄某勇和袁某发分别违规获得冬春救助款1800元、1500元,造成不良影响,张红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分管副镇长邱坚审核把关不严,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1月,邱坚、张红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樟树市黄土岗镇黄铜村民兵营长付秋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4月至20195月,付秋如在明知自己的结对帮扶对象李某华未按要求进行危房改造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制止,也未向镇政府报告,致使李某华的危房改造项目未能通过验收,已发放的补助资金无法收回,造成不良影响,付秋如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12月,付秋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宜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