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东华理工大学纪检网发布时间:2020-04-03浏览次数:530

清明、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近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2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南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人张亿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3月至8月,张亿在人防数字化警报器项目采购过程中,先后两次收受项目中标方香烟等礼品。20201月,张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广昌县供销社原主任高水泉长期占用下属企业公车问题。201112月,高水泉任县供销社主任期间,县供销社假借下属企业广昌县供销社总公司名义,由总公司出资违规购买一辆公车,价值139800元,长期占用使用。此外,县供销社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201912月,高水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购买的车辆交由国资部门进行处理。(抚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