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人:纪委  发布时间:2020-12-31   动态浏览次数:139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新余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市人防办综合科科长杨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9年期间,市人防办综合科科长杨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共计13200元。2020年9月,杨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仙女湖区城管执法局原四级主任科员陈小军、区农村工作局二级主任科员艾振荣等人违规接受被考核单位吃请等问题。2020年9月29日,陈小军、艾振荣带领仙女湖区城乡环境整治考核组到下属单位进行考核,违规接受被考核单位吃请并饮酒,陈小军还收受了土特产品。2020年11月,陈小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艾振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高新区城东办事处胜利管理处党支部书记钟天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1月,高新区城东办事处胜利管理处以误工餐补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共计24000元。钟天明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9月,钟天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款予以收缴。

分宜县钤山镇白芒村委原党总支书记赵小军违规公款购酒、违规吃喝等问题。2017年以来,赵小军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喝、两次收受价值3000元礼品;2018年,赵小军违规使用公款购买价值1万元的白酒,用于违规接待和吃喝。赵小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赵小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